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福利物品采购发放工作程序
工会应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更好的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组织的关心和温暖及时地带给广大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为规范和搞好福利物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程序:
一、学院各项福利物品的采购、发放工作应在院党委和领导的统一安排下按季节、节气和工作需要进行。
二、各项福利物品的采购、发放应严格控制在学院批准的标准和数量之内。
三、采购、发放工作应由各专职工会委员会同其他二人以上的同志完成。采购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回扣,事前应征求意见和拟定采购预算。
四、负责采购的委员在预算审批后,应组织人员按品种、质量、数量要求进行外出考察。对同物品要货比三家,既要价格适当,还要确保质量,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三无商品和伪劣商品,力争做到物美价廉。
五、对学院福利物品的采购,应以转帐结算,并做好物品的验收、保管和发放,做到帐、物、人数相符,需入库保管的要保持库房整洁、卫生、干燥,防止物品霉烂和丢失。
六、负责采购、发放福利物品的人员,工会委员都应在票据上签名并报工会主席审批后连同发放名单一同报工会财务入帐。
七、负责采购、发放福利物品的人员应提请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参与监督工作。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